通常来讲,中国香港公司要办理公证,申请人需提前准备所需公证的文件(也可以添加董事股东的身份证等文件,不过附件越多),同时要需要注明公证文件的用途等。
常见的中国香港公司公证文件包括:
公司注册证书
中国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
公司成立文件
公司较近期周年申报表
公司董事股东身份证件等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认证,国际性海牙律师公证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
因为不一样的国家都是有不一样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而许多 对外文档必须在其他国家应用时,若没有申请办理相对的公证认证,不是具备法律效应的,相当于废旧纸张一般。由于申请办理公证认证是认真细致的,它的目地是以便要证实其文档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若是出示虚报文档材料,律师或大**是未予公证的。
公证认证用途
1.用于大陆(较常见的):
以中国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经营、发生诉讼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陆部门使用,需由中国**部任命的中国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用于海牙成员国(如德国、印度、日本等):
需经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转递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加盖apostille认证章。
3.用于非海牙成员国(大陆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阿联酋、玻利维亚等):
需经中国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中国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中国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注: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中国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中国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中国大**认证。